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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程中心:该项目是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搭建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和经济转型升级而开展的资质认定类项目。
一、市工程中心
1、项目申报好处
(1)科技项目立项优先推荐:市科技局在年度科技计划立项时,优先支持市工程中心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对市级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当建有市级以上工程中心。对考评为优秀的市工程中心,优先推荐申报省工程中心。
(2)政府资金奖补:通过市级工程中心,凡依托单位为本市高校、市属机构的,由市科技局在市科技创新经费中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助;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奖补按照企业所属区的政策给予资助。[如禅城区给予30万]
2、项目申报条件
市工程中心分两个专题:类型一企业类,主要依托企业组建;类型二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
(1)在佛山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
(2)专职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于18%;
(3)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200万元;
(4)原则上已建有区级工程中心并正常运行,依托单位为本市高校、市级科研院所、市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的除外;
企业类附加要求
(1)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低于30%;
(2)申请组建的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200万元。组建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少于300万元。;
(3)企业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并在有效期内。
公益类附加要求
(1)近三年,每年承担所申报行业(领域)的市级及以上政府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且三年内此类项目的经费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在同技术领域具有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并至少已推广应用重大技术成果1项。
(2)拥有5件以上有效知识产权,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3、项目申报流程及时间
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注册账号→网上申请信息填写、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等材料→书面报送申请材料→科技局审核推荐。
佛山市工程中心项目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企业可自由选择时间填写市工程中心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