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020-37757847
企业申报“瞪羚企业”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在佛山高新区“一区五园”内注册三年以上且实地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行业性质:符合佛山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围绕汽车零部件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光电产业、新材料产业、智能家居、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行业或相关制造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用事业、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保险、传统商贸等垄断型、资源型、过剩产能型、低端制造型行业除外。
(三)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国企、外企的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
(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瞪羚企业”的认定,须同时满足“规模效益指标”和“创新门槛指标”:
(一)规模效益指标
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十五年,近四年第一年总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四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上一年度年正增长;
2.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十五年,近四年每年雇员总数不少于100人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上一年度正增长;
3.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五年,且上一年度总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下降比例不超过10%);
4.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且上一年度总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下降比例不超过10%)。
(二)创新门槛指标
入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类:近四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四年研发投入总和/四年收入总和)达到2.5%。
B类:筛选条件1:仅有上一年度收入数据的企业,上一年度总收入>5亿元且注册时间不超过8年;筛选条件2:有效数据两年以上的企业,上一年度总收入>1亿元且两年复合增长率>30%。
认定程序
佛山高新区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申报认定工作,通过在佛山高新区官方网站发布当年申报通知,组织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相关工作指引进行申报。佛山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认定工作机构初步审核、佛山高新区管委会最终审定的方式进行。
奖励
对首次通过佛山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的,给予2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于认定的瞪羚企业,政策有效期内首次入选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可的独角兽企业榜单,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额外奖励。